鄞州区人社局全面实施创业引领乐业鄞州就业促进提质行动
今年以来,鄞州区人社局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实施“创业引领,乐业鄞州”就业促进提质行动,以“市场调节、自主择业、政府促进”为原则,多维度扶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强农惠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失业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城乡一体化政策正式实施,城乡劳动力实现失业保险同等缴费和待遇享受。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有关待遇,切实保障失业农民工基本生活。二是加强农民就业创业帮扶。利用现场招聘会、公共就业服务内外网、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畅通农民求职招聘渠道。借助多种活动载体,促进农村电商创业,上半年举办农村电商政策解读会1场、农产品资源分享交流会4场,区农村电商园承办宁波市甬品千创“品牌农业+互联网”项目启动仪式,区汇聚创业里与浙江万里学院共建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1-6月全区扶持农村电商创业186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动就业1011人。三是推进大学生农业创业园建设。区大学生创业园与沧海农博园合作,建立青创农场,办公面积约800平方米,种植面积约100亩,设有农产品问诊区、团队孵化区等六大区块。重点孵化培育农业电商、农产品包装设计营销等领域的青年农创团队。目前已入驻团队7个,辐射农业创业青年1000余人。
(二)多措并举,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一是实施就业创业新政。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17号),做实做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不断扩大知晓率,帮助重点群体享受政策优惠。今年上半年区镇两级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10场,参加单位1279家,达成意向4567人。1-6月发放各类就业补贴14500万元,创业补贴203万元。积极稳妥地推进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工作,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为1%,预计今年将为企业减负6000余万元。二是完善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整合原两区关于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的评选、考核、补助政策,起草拟定区级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强化基地建设和动态管理。开展2018年度区级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评选工作,16家企业申报,涵盖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等多个行业。三是推进“创业型县市”区工作。按市局要求做好“创业型区县(市)”推进工作,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以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宣传为重点,加强与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上半年新增创业实体20003家,创业带动就业47205人,开展创业培训3期、培训142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8万元,2名创业者分别获选宁波市“创业新秀”和“创业成长之星”。积极承办2018年中国宁波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数字文化创意类行业赛,目前我区承办单位集盒产业园、拿趣文化已在西安、福州等地部署开展城市赛,遴选优秀创业项目。
(三)优化服务,构建高质量基层服务体系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并实施《关于构建高质量基层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职责主体、服务体系、服务规范、队伍建设的融合提升。加强目标管理考核,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镇(街道)、南部商务区基层平台目标管理考核文件,首次实现所有镇(街道)考核项目的统一。二是加快推进业务延伸。以“有序、稳步、安全”为原则,进一步扩大业务下放基层范围,将社保统征业务、养老和生育保险待遇计发、工伤认定受理项目向所有镇(街道)基层服务所延伸,逐步实现区域人社业务“基层办”的协同发展。全面实施失业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工作,6月1日起,全区21个镇(街道)基层平台可通过高拍仪录入档案,区级部门实时调取、即时审核,确保基层失业登记业务经办的准确性。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督促镇(街道)按规定完成专职劳动保障员招录用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举办2018年度新任基层劳动保障员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81名学员参加培训并获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