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医保工作联络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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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0月06日发表
日前,市人社局和市医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医保工作联络员制度的方案》,在市级公立医院中全面建立医保工作联络员制度。将通过建立医保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召开医保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医保专项督查、定期召集医保联席会议,调查了解市级公立医院医保服务情况、参保病人满意度情况,收集市级公立医院在医保政策执行中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并督促各市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政策,促进形成共管医保基金、共控医疗费用的工作局面,强化医保基金的精细化管理。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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