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建立特色就业托底援助制度
近日,成都高新区在总结3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出台《成都高新区困难家庭就业托底援助实施办法》,标志着高新区积极探索推动就业托底援助工作由政府为主向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转变。一是明确援助条件。成都高新区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中具有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劳动年龄内人员均可申请。二是规范申办程序。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实行“一推二评三公示”制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审核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产生。三是丰富援助方式。按照“分层援助、一人一策、因人设岗、按劳取酬”的工作原则,通过社会岗位托底援助、公益性岗位托底援助等多种形式为就业托底人员量身定做援助方案。四是强化保障措施。从岗位保障、待遇保障、安全保障、资金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就业托底援助工作的配套保障。托底援助对象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从事环卫清扫等苦、脏、累工作的,街道给予每人每月岗位补贴300元。在苦、脏、累岗位上每工作满一年,在原岗位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岗位补贴30元。五是健全退出机制。通过民政救助和居民日常走访服务,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了主动退出和评议退出机制。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并结合成都高新区就业政策有关用工奖励的规定,引导用人单位吸纳援助对象。对吸纳只有部分劳动能力等自身条件弱势的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街道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七是完善了推进机制。设立就业援助局长信箱,负责处理就业托底援助举报投诉、政策解释及相关事宜;明确街道对本辖区托底援助工作负总责,并将街道开展就业托底援助工作纳入对街道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范畴;定期在社区公示就业托底援助工作的进展及援助情况,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