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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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0月01日发表
为公正及时地处理公务员申诉、再申诉案件,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促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我市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组建成立了成都市级机关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职责:一是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申诉、再申诉案件;二是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公务员申诉、再申诉案件;三是对公务员申诉、再申诉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工作进行监督;四是决定成都市级机关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委员的调整;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由成都市级机关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承担或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责。其案件受理范围为: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再申诉的其他情形等人事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再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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