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保、居保两大支柱实现无缝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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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09月30日发表
2014年10月1日,《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两大支柱实现了“无缝接续”。呈现出以下亮点:一是“成都特色”。我市“居保”办法采用的是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因此在接续办法上具有明显的“成都特色”:市域内“居保”转“职保”可以选择“换算”、“补差”、“合并个人账户”等方式,同时还明确了“重叠缴费”和“清退”的具体规定。二是“全景方位”。不仅考虑了市域内转移,还涉及到跨市域“职保”和“居保”相互之间的转移,真正做到了全方位零死角。三是“多种选择”。设置了多种转移方式,供参保人员自由选择,以充分尊重参保人员的意愿。四是“并轨奠基”。《暂行办法》通过合理引导“居保”转“职保”的发展趋势,逐步扩大“职保”的参保覆盖面,为最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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