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创新工伤保险管理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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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09月29日发表
一是县人社局每月底向县安监局通报生产经营建设场所工伤事故认定及受理职工职业病信息、工伤劳动能力伤残定级情况。二是县安监局根据县人社局每月通报的工伤信息,对涉及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三是涉及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县人社局、县安监局联合调查,共享调查结果。四是定期联合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发生。通过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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