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社保稽核联动共筑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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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09月29日发表
一是提升了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与社保稽核联动工作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仲裁移送劳动监察执法和社会保险稽核的条件为以裁决方式结案的仲裁案件,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增强了仲裁案件在裁决前的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发挥了调解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主线作用,让“重调解、慎裁决”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在规范企业涉及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扩大用工行为项目和同类企业的监察巡视工作,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益。三是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权益。核实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减少了用人单位少报漏报参保人数,逃避缴费的现象,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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