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制订多项配套创业就业补贴措施助力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对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青羊区出台多项配套创业补贴政策,助力辖区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创业就业。
一是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专项资金。区财政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创业孵化项目,开展创业项目评估推荐、创业项目***服务等。二是促进就业困难家庭大学生创业。区财政设立的创业促进专项资金中一部分专门用于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高5000元前期资金以解决创业初期资金及物质需求,如:房租、工商税务证照办理、经营所需物质等,以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三是大力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省、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在市政府奖励基础上,区政府再给予同等额度的奖励。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吸收和接纳的创业项目,按房屋租金和孵化管理经费50%比例享受房屋租赁和孵化管理经费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是加大对就业见习基地奖励力度。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除享受10万元市政府奖励外,区政府再给予5万元奖励;连续2次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在市政府奖励20万元基础上,区政府再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区政府再分别给予30、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