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三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仲裁效能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2015年,大邑县劳动人事仲裁院组织所属仲裁员参加市院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累计学习课时达20个学时。同时举办2期仲裁调解员培训班,培训人员300余人次,通过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了基层仲裁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二是坚持“一案四调”,着力改进争议处理方式方法。坚持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调解、裁决前调解的四步法,构筑案前“提示式”调解、庭前“引导式”调解、裁前“加压式”调解的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始终。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定期电话回访已办结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及时沟通与研讨,实现仲裁与诉讼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的有机衔接。
三是完善配套设施,着力加强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大邑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对仲裁设施、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并购置了***机、照像机、扫描仪等工作设施设备。庭内安装了***头,建立了监控装置。通过对硬件设备的提升,切实加强了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仲裁工作的高效开展,搭建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