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现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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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09月28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育及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费用结算,我局利用信息系统在元旦停机期间,及时开展运行测试和相关整改工作,联网结算信息系统于2017年1月3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包括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刷卡联网结算。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在对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现联网结算的基础上,推进用人单位生育津贴网上经办,更加方便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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