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三措施推动医保总控管理工作
一是多方协商,科学制定分配方案。按照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级别和属性分三组进行自主讨论,并在区卫计局、中华医学会参与下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确定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分配方案。2017年,拟将近两年实际结算住院医疗费、医疗服务质量检查情况、医保服务医师违规情况、医务人员数量、核定床位数等指标进行科学量化后纳入总控分配方案。
二是完善机制,严格执行总控考核。建立了“月度控制、季度考核、结余激励、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总控分配方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超控金额进行核定。2016年,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超控金额3257.45万元,承担金额339.61万元;同比超控金额下降46.48%,承担金额下降60.95%。
三是强化管理,引导自觉规范行为。每月分析定点医疗机构指标异常变化,实施预警防控管理,对数据异常医疗机构加强现场监管并提交第三方专家评审。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切实转变观念,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将费用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016年区内二级医疗机构日均费用338.44元,同比下降19.50%;一级医疗机构日均费用225.78元,同比下降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