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多举措着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为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区人社局实行劳动仲裁关口前移,根据“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在我区12个镇(街道)全部组建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委会,不断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一是建立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与区综治办、区大调解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在全区镇街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在社区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相关事宜做出安排,建立起区、镇街、社区三级调解机制,有效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以调解组织组建率、调解员编配及培训率、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考核指标,细化评分标准,制定《全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对镇街调委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是加强培训,推进业务指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针对性地对基层调委会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并组织辖区基层调解员积极参加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定期开展的调解员培训,完成每年度40学时培训计划,并将调解员培训率作为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纳入年底考核,切实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分类补贴,落实资金保障。分等次补贴,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基层调委会调解工作积极性。按照各镇(街)组建劳动人事专业调委会及开展调解工作情况区分等次,确定分配金额,将12个镇街划分为三个等次,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7000元的前期构建补贴;落实调解个案补贴,根据基层劳动人事专业调委会调解具体案件的数量、大小、复杂程度给予每个案件100元―400元的个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