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惠务工人员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用人单位: 为大力推进文化惠州、幸福惠州建设,降低文化消费门槛,保障在惠务工人员共享惠州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惠州市在惠务工人员文化惠民卡发放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惠民卡功能 惠州文化惠民卡是我市面向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五保供养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及符合条件的在惠务工人员发放,试点期间每年每卡由政府补贴充值200元的文化福利卡,用于补贴上述群体看电影、看电视(支付有线电视费)、看书(购书)、看报(订报)、看演出等文化消费活动。 (一)使用功能。惠州文化惠民卡采用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以联名卡方式发行,具有普通***(借记卡)存取款、刷卡消费等全部功能,同时在我市特约文化商户进行文化刷卡消费时享有折扣优惠功能。 (二)使用要求。惠州文化惠民卡仅限于持卡人在惠州境内具有POS机终端的文化商户进行刷卡消费使用。不得用于它处,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次年发放资格。 二、发放对象 凡在市直用人单位(不含经营地点在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以外的市直用人单位,下同)就业的下列在惠务工人员可以申请领取文化惠民卡,核准申请资格后通过摇珠的方式确定发放对象: (一)在市直用人单位就业且缴交社会保险费累计5年以上的外省、外市、外县(区)户籍的务工人员; (二)在市直用人单位就业且缴交社会保险费累计5年以上的本区农村户籍务工人员(不含本区城镇户籍务工人员)。 以上的缴交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是指在本市社会保险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累计的时间在60个月以上(含60个月)。 三、发放数量 面向市直、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用人单位的14910名在惠务工人员发放文化惠民卡。 四、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在惠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文化惠民卡。 (一)申请材料 申请文化惠民卡需提交下列资料: 1、《惠州文化惠民卡申请表》一式4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查原件交复印件4份,身份证需同时复印正反面); 3、《申请文化惠民卡花名册》1份(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二)申请地点 市直用人单位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在惠务工人员文化惠民卡的申请手续。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七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三)申请时间 从本文件印发之日开始受理惠州文化惠民卡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 五、审批程序 在惠务工人员办理惠州文化卡的申请材料经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文化惠民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摇珠确定发放对象,并制作、发放惠州文化惠民卡。 联系人:肖文斌,电话:2789325。 附:1、惠州文化惠民卡申请表(务工人员类).doc 2、申请文化惠民卡花名册.xls 2013年3月25日 |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倩文 发布时间:2013-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