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项优惠政策促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提高我市劳动者的素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市财政和物价部门,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出一系列促进城乡就业的优惠政策,可用“12345”来概括。
“1”:发放1本证。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1本《再就业优惠证》。
“2”:两项培训就业扶持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本市户籍城镇失业人员或有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发放《培训优惠券》和《求职优惠券》;为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提供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3”:减免3项行政收费。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可减免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管理类、证照类、登记类)。
“4”:给予4项税收优惠。符合国家政策的4种人成功创业后给予营业、城建、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收优惠。(每人每年8000元,享受期限3年)
“5”:包括5项政策补贴: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社保补贴。
据了解,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劳动者,可直接到我市24个镇区劳动保障分局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培训优惠券》或《求职优惠券》,凭证可享受国家、省、市促进就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