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七大专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医保体系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中山网迅 记者陈惠)2002年,民众镇周老师因患尿毒症接受了肾移植手术,昂贵的医药费一度让他喘不过气。自从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后,其个人需付的医药费从每月的7000多元降低至每月1200元左右,负担大大减轻了。他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医疗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是大海里的一盏航灯,是一根救命稻草,给了我继续治疗的信心和希望。”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2005年缴费基数调整后,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住院支付限额从原来的38400元和48000元调整到40000元和50000元。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项目,从最初的各类恶性***等4个病种,增加到12种。今年,我市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将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待遇的12个特殊病种增加到18个,新增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Ⅱ级以上)等6个病种。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同样增加特殊病种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在启动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并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实施“保大病、保住院”为主要特征的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2006年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至今年9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达25.6万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22.2万人。一个覆盖城乡、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建立。采访中,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陈付松表示,市委、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城乡居民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筹层次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群众受惠面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