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名公务员及一个集体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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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09月21日发表
4月1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46名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9个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我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调解科科长黄畅杰、小榄镇组织人事办主任卢颖禧同志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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