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职务制度,实施评聘结合
10月19日,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联合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正式启动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各镇区组织人事办、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全市各有关单位、中小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市教体局主会场和各镇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人社局黄志国副局长主持,市教体局左海燕副局长作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员讲话。我市近3万名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年底将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工作。此次改革建立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与此同时,通过职称制度改革实现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内容,其主要措施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由过去的“评聘分开”改为“评聘结合”。即要求职称的评审都要在有岗位的前提下才能参加,把职称评审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环节和依据,不仅实现教师的评价的社会和业内认可,还强化了职称的评价功能,实现了评价、使用、待遇“三位一体”,有利于减少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制度的矛盾。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稳妥实施,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一是要认识到位,各镇区学校要认真学领会、吃透政策文件精神,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二是要组织到位,各镇区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改革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分工和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三是要宣传到位,各镇区学校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将政策全面、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老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四是要部署落实到位,各镇区学校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完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