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市和先进县(区)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2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我省就业局势平稳、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促进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市和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拟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
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
2、拟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拟报请省政府表彰2个先进市人民政府,11个先进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明显,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体系完备,认真贯彻执行***、国备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形势稳定。
2、把扩大就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等措施,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注重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创业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创业环境优化,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作用明显。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充分发挥。
3、积极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农民工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形式多样,引导各类劳动者参与培训,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普遍提升,参训人员就业率高。
4、建立健全了就业援助机制,采取多种就业形式,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活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5、增加对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就业资金使用政策严格,就业资金使用效益高,就业资金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发挥充分。
6、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基层平台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工作机构服务意识强,办事高效。统计数据真实可靠、逻辑关系明晰。就业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项就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7、工作措施有创新,难点有突破,社会影响较大,对全省有示范和借鉴作用。
三、评选办法
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市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区)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先进县(市、区)由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评比申报1—2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核,报省政府审定。
四、评选要求
1、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市和先进县(市、区)评比表彰是第一次,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比表彰工作,借此认真总结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力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保证就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市(区)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代表性,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推荐上报。
3、各市(区)评比申报的先进县(市、区)先进事迹材料务必于2009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关海峰 王刚
联系电话:(029)87292267(传真)
电子邮箱:sxldjy@163.com
***:1、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县(市、区)申报表
2、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县(市、区)就业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