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镇人社发〔2011〕4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残联: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启动时间
镇江市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时间为1月5日。
三、援助对象
1.认定为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
3.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4.特困失业职工以及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中的困难家庭。
四、工作内容
1.明确援助对象。各辖市区要以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为基础,开展全面普查。各街道、社区要摸清辖区内各类劳动者的底数,特别是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和就业需求,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动态摸查机制,逐户逐人建立台帐,实现对各类劳动者的动态管理。
2.集中落实优惠政策。集中开展一次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活动,对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帮助他们尽快落实优惠政策;向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至少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服务;向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做到“应补尽补、应贷尽贷、应培尽培”。
3.举办专场招聘会。1月18日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分别举办“迎新春、送温暖”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形成全市联动的“迎新春、送温暖” 就业援助大型招聘会。1月21日各街道分别举办一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特色专场就业招聘会。
4.开展慰问活动。一是对特困失业职工开展一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的“四送”活动。二是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中的困难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残疾人工作新要求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援助方案。
2.各地要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就业政策和活动内容的宣传,要把此项活动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创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真正让所有就业困难群体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3.各地要结合居民入户调查工作,彻底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符合本地时间情况的就业援助方案,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4.各地要认真作好数据统计和活动总结工作,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及时报道和宣传,并上报市局。各辖市、区请于2月15日前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和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徐镇祥
电 话:89886900 89886901(传真)
市残联
联系人:吴江南
电话(传真):88833531
***1.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3.2011年城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登记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