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山东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27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商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充分发挥我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28号)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商局、总工会、工商联定于2012年5月8日至5月14日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2年山东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把民营企业作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面向全省各类民营企业和求职人员,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民营企业和求职人员供需对接平台,重点针对民营企业用工短缺的问题,努力***“招工难”和“就业难”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为民营企业用人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平台。
二、活动主题
助力民企发展 促进充分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12年山东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招聘周活动时间为5月8日至14日,省五部门联合统一启动全省招聘周活动,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安排启动本地区招聘周活动。
四、活动对象
(一)民营企业:重点是用工集中短缺、就业条件优良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
(二)求职人员:重点是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拟转移新成长劳动力。
五、活动内容
(一)人力资源市场集中招聘活动
重点面向失业人员和求职人员,以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商、工会、工商联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集中招聘活动。
(二)企业集中招聘活动
重点面向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开展送优秀技工进民企活动,组织各职业技术院校与优秀民营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实现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和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双赢”。
(三)校园集中招聘活动
重点面向各类高校,开展优秀民营企业进校园活动,组织民营企业选择当地高校开展民营企业进校园招聘会,召开校企项目和就业对接洽谈活动。
(四)乡镇大集集中招聘活动
重点面向农村劳动力,广泛收集各种用工信息,认真筛选和归类整理,充分利用乡镇大集的时间,选择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镇集中开展送岗下乡活动,将市内外用工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收集的岗位送到农民家门口。
(五)平面新闻媒体集中招聘活动
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版或专栏组织开展相应的招聘活动,集中刊登民营企业招聘信息,推荐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优秀毕业生。
(六)网络手机平台集中招聘活动
利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山东省就业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17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等网络平台和“沃就业”无线短信平台,开办专场招聘会,组织高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招聘民营企业和上网求职人员的提供无线平台就业咨询和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实施。各级务必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省里成立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共同组成,负责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市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安排,抓好组织实施。
(二)广泛舆论宣传,发布岗位信息。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和岗位信息。招聘周期间,要组织当地媒体采访招聘周活动形式和效果,采访招聘企业和求职者,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各级工商部门、工商联组织要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好招聘企业,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走访企业等方式,收集企业岗位信息并梳理分类,并在招聘周启动前向社会公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以市为单位,提前两天将拟举办的各级、各类招聘会信息统一报省就业办(邮箱:sdjyxxk@sina.com),省就业办将统一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发布。
(三)做好现场服务,实施安全保障。招聘现场要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对于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要在现场设专人重点帮扶。要确保招聘活动安全。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设备安全,确保人员安全。
(四)抓好政策落实,维护合法权益。招聘周期间,要在招聘现场设立“一站式”落实就业政策服务工作平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求职者,现场办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活动结束后,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要继续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各地工会组织要设立维权服务平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要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五)按时上报情况,认真搞好总结。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商局、总工会、工商联将每天(5月8日至14日)招聘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主管部门。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月18日前将招聘周活动情况总结(3000字)和“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董廷杰 王玉泉
电话:0531—86011286
传真:0531—86922497
电子邮件:dongtingjie@sina.com
***: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