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执行期为2011年-2015年。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时期的各项任务。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显著成效。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形成了以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为先导,省、市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为辅助的创业格局;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创新高,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迈出新步伐;建立就业援助制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公共就业服务基础建设和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7.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3%以内,五年稳定转移农村劳动力超过 620 万人。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陕西特色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不断完善。创新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覆盖。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调剂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基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快速提升,首创了国家认可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国家标准体系。到2010年底,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470万人、335万人、930万人、278万人和180万人,五项社保基金征缴规模达 367亿元。社会救助保障有力,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 3、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全省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达128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48万人,技能人才达22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55万人。实施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引智工作成果和效益不断显现,共引进各类外国专家1.32万人,执行引智项目2401个,吸引6367名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陕工作或创业。 4、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开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2.1万名,四类培训参训率逐年提高,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职级工资制度,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解决了企业历史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稳步推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平均最低工资由445元增长到662元。 6、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条件标准制度建设不断推进。调解仲裁能力不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机制不断完善。 (二)基本经验 1、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了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了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 2、以健全法规规章为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出台了《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了《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