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帮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80号)安排,结合我省“富民工程”、“三帮扶”活动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27日——2013年2月15日。具体按照启动宣传、普查认定、主题招聘、集中援助、总结上报几个阶段进行。
三、援助对象
(一)进行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辖区内居民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申报流程;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了解税收、金融、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以及具体申报程序等。
(二)登记到户。通过开展走访普查工作,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按规定实名登记,摸清就业援助对象底数,掌握就业需求,全部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
(三)帮扶到人。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四)信息到手。重点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集中为有就业需求的援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
(五)服务到家。及时为援助对象提供*** “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确保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周到细致的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需要帮助的家庭。
五、活动内容
(一)实行分类援助。根据就业援助对象求职意向,将其分成A、B、C、D四类管理,其中,对家庭特别困难,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纳入A类管理,实行“不挑不捡72小时即时就业”的承诺服务;对希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纳入B类管理,重点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对愿意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纳入C类管理,提供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就业岗位、技能培训,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等;对单一要求实现正规、稳定就业人员纳入D类管理,提供有效的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提供及时援助。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辖区内新产生的就业援助对象要及时认定,对不再具备援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台账和数据库。同时,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街道(乡、镇)要层层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预案,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从而稳定就业。
(三)落实政策援助。对有培训意向的援助对象,优先安排免费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项目对接、创业指导、小额贷款、***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实施“带传培训工程”、“千家万户巧手工程”、“小额贷款助残行动”,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对公益性岗位招用和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此外,各地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安排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四)强化***援助。通过实地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所辖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对专项活动中已援助的对象进行回访,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结束后的1—2个月,各地要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就业援助工作形成再推动、再促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开展专项活动的人员、经费、工作条件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指导、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摸查家访和具体援助工作,努力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和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全面、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1、2、3)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残联。
***:
1.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3、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填报)
联 系 人:吉林省就业服务局 陈飞
联系电话:0431—88690823
电子邮箱:cf19780308@tom.com
联 系 人: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王蕴国
联系电话:0431-85639412
电子邮箱:wyg-0807@163.com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