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参加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各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知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人员参加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各高校要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人力资源市场要向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历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信息服务平台,并及时提供线下服务。
二、各地、各高校要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填报工作联系人、数据上报方式和本单位网站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专页链接地址等,于2013年2月24日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三、各地、各高校要于2月27日前全部完成与全国公共招聘网之间的首页相互链接,实现全国公共招聘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国新疆人才网站、自治区各高校网站、地州市等区域服务网站的相互联通,并于3月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起向社会提供免费招聘服务活动。
四、各有关单位每天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上报有关招聘信息,并于4月5日前将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主要情况、招聘信息数据、点击人次数据和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五、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自治区高校要结合新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战略,依托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活动,创新服务,积极开展线下活动。一是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二是开展针对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的劳务对接、信息对接服务;三是做好对企业的宣传,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
六、各单位在本次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中如遇到需要协调事宜,请与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联系。
联系人: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电子邮箱:bysfw123@126.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