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2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局、卫生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做好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完成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二、认真做好招募工作
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三支一扶” 指标300人,其中167名为2011届续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33人。
(一)岗位征集。各地要认真做好岗位征集工作,所征集的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岗位,原则上应为“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满后出现空编的乡镇(街道)所属的事业单位。请各地将本地征集的岗位,包括每个服务单位的准确名称、地址、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两年后是否存在空编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情况制成表格,将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招募对象。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吉林省籍2013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相关或相近。
(三)招募程序。5月上旬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信息,5月中旬组织报名,6月上旬进行笔试、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打印准考证均依托省人事考试网进行。通过笔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前3天,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组织上岗。通过面试被确定为拟招募人选后,由招募单位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及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8月份,所有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正式走上工作岗位。
三、完善政策,明确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一)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2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所需资金从省下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三)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中央和全省公务员考试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四)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需要补充人员时,可按相关规定为在本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用编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聘用及用编事宜。
(六)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续聘协议。
(七)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十)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十一)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四、强化管理,做好服务
(一)做好信息录入上传工作。“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
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拨付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提高认识,明确专人负责本级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切实做好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工作。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输入上传工作要于7月30日前完成。9月30日前,上传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12月31日前,上传期满人员就业信息。各地“三支一扶”信息系统管理员有变化的,要及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办要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指导、督促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全身心投入基层服务工作奠定基础。要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脚踏实地,积极投身基层各项事业。将“三支一扶”大学生作为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委员重要人选,择优选拔。要认真组织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工作,并记入个人档案,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做好资金发放及监管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后,各地“三支一扶”办要统一在当地邮政储蓄银行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工作、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于11月份左右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地“三支一扶”办要从“三支一扶”专项补助资金中优先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不足部分,从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列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科目。各地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保证工作、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对于中途离岗的“三支一扶”人员,各地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三支一扶”办报告,停发离岗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瞒报离岗时间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拓宽渠道,全力抓好期满就业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政策,充分挖掘各方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流得动。
(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和留用基层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2013年,要在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服务(选聘)期满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需要补充人员时,可按相关规定为在本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用编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聘用及用编事宜。鼓励各类基层事业单位聘用以前各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积极引导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和创业。各级人社部门要向广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宣传好相关政策,使他们明确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动向,积极引导他们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岗位。各地要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当地整体就业规划,对没有在服务单位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采取积极措施开发就业岗位,在9、10月份密集举办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为他们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努力促进其实现就业。对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为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开业指导、***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支持他们自主创业。
六、扩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的突出业绩和感人事迹。依托多种载体,搭建“三支一扶”大学生交流平台,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为“三支一扶”的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 系 人:齐 姣
联系电话:0431-88690681(传真)
电子邮箱:jrsjycjc@163.com
***:201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编聘用审批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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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
省公务员局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