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16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准确、客观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个人总结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年度考核对象为2013年9月招募至2014年8月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对象为2012年9月招募(含2011年展期服务毕业生)至2014年8月服务期满(支教毕业生至暑假为期满)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察为基础,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本地区考核总人数的10%。
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被考核人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本地区考核总人数的10%。
三、考核时间、程序
各市、县(区)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支教毕业生应在暑假前结束考核)。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个人总结,重点对工作服务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中“绩”的部分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以下称考核登记表,***1)一式三份。调整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在现服务单位考核,其中在原服务单位工作情况应由原服务单位予以鉴定。
(二)组织考核。服务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在考核登记表中为本单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填写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并将考核登记表(附个人总结)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汇总、审核,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表现,服务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本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2),并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附电子版,表格统一采用Excle制作)和考核登记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除考核表上张贴的照片外,另交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服务证书)一并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县(市、区)上报的毕业生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盖章并汇总统计,于8月25日前将毕业生期满考核表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备案。
四、考核结果使用
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核等次确定后,由县(市、区)级三支一扶信息管理员登录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可终止其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协议终止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县(市、区)级信息管理员要及时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在“在岗情况”处选择“服务期满”,填写期满考核结果及去向信息后,单击“保存”),并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给予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各有关机构和个人可通过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访问三支一扶人员查询系统,验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考核质量。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是顺利实施我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环节,也是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指导各项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各县(市、区)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各服务单位及毕业生本人,同时将考核登记表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二)及时维护信息。一旦网上期满审核后,毕业生服务单位便无权限更改,为避免毕业生服务证书信息输入错误,各市、县(区)要指派专人及时更新、维护毕业生相关服务信息,特别是对于服务期满毕业生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传送时,要与毕业生所填考核表逐一核对,确保毕业生各项服务信息准确、无误。
(三)做好交接工作。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工作项目、文件、档案资料,财务资料,资产设备,公款公物等,须与服务单位进行工作交接。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毕业生完成交接工作后,毕业生按协议要求离开服务单位。
(四)做好就业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就业政策对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为服务期满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岗位信息、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鉴定、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等指导和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
联系人:王保林 联系电话:(0951)5099055(传真)
电子邮箱:rstszyf@163.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9日
*** 1、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 2、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