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生公告(051)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为省级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江西省最具权威的职业病监护与诊治机构,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治疗与康复、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测与评价、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产品理化检测与毒理学试验、实验动物质量监测等业务。同时承担全省一类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及全省核与辐射医学应急工作。我单位具有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45人,初级职称43人,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501001 | 核辐射医学应急、放射卫生检测 | 2 | 硕士;公共卫生(流行病学和统计)、核物理、放射(防护)医学、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学术科研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经常出差 |
501002 | 微生物检测 | 1 | 硕士;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遗传毒理方向)专业;2011年应届毕业生;原卫生部直属医学院校毕业 |
501003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 1 | 硕士;卫生工程及相关工程专业 |
501004 | 临床医师 | 1 | 硕士;临床医学专业 |
501005 | 放射诊疗 | 1 | 硕士;医学影像专业 |
以上岗位均为正式在编,要求为全日制统招学历;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如无特殊说明,年龄一般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11年3月23日—3月2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申报表,并携带申报表、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3月31日。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11年4月16日-4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 卢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1627
2、通信地址: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办公室 邮编:330006
3、电子邮箱:plan.2007@163.com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考生于2011年4月23日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准考证,采取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考生可于5月9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入围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查,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资格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籍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
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