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全面推行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日前,宁海县各医疗单位全体临床医师与县医保中心签订了《浙江省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将医保服务监管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个人,从此,医生行医将像驾驶员一样,持证上岗,实行扣分制度,严重者被吊销“驾照”。全县医保医师协议签订医疗机构45家、执业医师1180名。
依据浙江省于2014年5月公布的《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在全省推行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每位签约医师通过审核后,将获得专属的服务编码。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疗费用结算时上传的相关信息数据,与经办机构医师诚信档案库进行匹配,匹配失败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联网结算。同时打造阳光平台,对患者特别是对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进行动态管理,对同类药物、检查设定期限,禁止频繁开具处方、检查单。
医师在签订医保协议后,医保中心将对医师实行积分累计考核管理,全年分值12分,医保医师有违规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分值。如编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医疗证明、被举报查实存在以医谋私获取非法利益等9类行为将直接扣除12分。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医师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或连续三年违规扣分达到9分以上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医保医师解除《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可注销医保医师服务编码。(宁海县人社局)